她家里的情况,还特意跑过来叮嘱她。
桑榆很害怕,怕到晚上睡觉的时候枕头底下都压着一把水果刀,她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,因为她心里明白说了也没用。
不过她倒是对查案验尸产生了兴趣,她身体不好,警察是当不了,但是她可以考法医啊,法医好啊,一听别人就会害怕,还不用和人打交道,只要做好自己的事就够了,这个职业适合她。
桑榆就在那个时候立下了当法医的志愿。
第二年,她的父母因为忙着赶时间遭遇了车祸,两人双双死亡,同一年,她考上了大学。
邻居们都说她是个薄情寡意的,父母对她那么好,她还有心思在这个时候去复习考试。
桑榆并没有在意,在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,选择把房子卖掉,独自去了另一个城市。
大学毕业后,她顺理成章地做了市刑侦大队的实习法医,这是一个人不多、但很热情的部门,刚好能疗愈她濒临枯竭的心。
在那里上班的日子,是桑榆最快乐的时光。
刑侦大队的案子很多,也很杂,法医这个职业因为其特殊性,学的人并不多,一旦遇到大案子,那真是忙的脚不沾地,累倒了都没人扶。
这一日,一个残忍的案子被发现,一具年轻女孩的尸体被送到了桑榆的面前,尸体四分五裂,左胳膊和右腿一直找不到。
桑榆猛地想到了那件尘封已久的案子,一样是年轻的独居女性,一样是被切割成好几块的尸体,时隔五年,凶手再一次出现了。
当年的案子在她心中留下的不可磨灭的记忆,桑榆想抓住这个人,于是没日没夜地耗在尸体上,试图从那七零八碎的尸体上找到线索,不但如此,她还常常跑到刑侦大队打探消息,刑侦大队知道了当年的事,也愿意讲给她听。
“妹子,这应该是同一个凶手。”刑侦大队长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烟,眼底黑成一圈,“就是这个凶手太狡猾了,反侦察意识忒强!”
这是刑侦大队遇到的为数不多的复杂的案子,几乎出动了整个大队,忙活了半个月,只能确定凶手是个高智商的疯子。
“听说你一个住?”大队长又道:“你自己注意点儿,实在不行搬到小宋家里凑合一段时间,安全!”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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